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 2024 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留金项〔2024〕11 号),现将 2024 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办法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按关于 2024 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2024 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www.csc.edu.cn/chuguo/s/3116)《浙江农林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办法(试行)》(附件 1)执行。其中,评审专家应具有中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住)权,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评审专家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并具有三个月以上出国交流经历。
二、选派工作安排
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2024 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必须先报计划,据实推荐项目申报人员。因此,本年度项目申报分以下两个阶段:
(一)预申请
请符合项目条件,并确定要申报 2024 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员,先报项目申请计划,填写《2024 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预申请表》(附件 2),于 5 月 7 日交所在学院。
(二)正式申请
1.个人申请。申请人可随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填写并上传申报(佐证)材料。9 月 10 日项目开放后,选择“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在线提交,并于 9 月 11 日前向所在学院(部、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请按《2024 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 项 目 专 栏 》 应 提 交 申 请 材 料 及 说 明(www.csc.edu.cn/article/3120)中的顺序夹好,切勿装订。
2.学院(部、部门)推荐。9 月 14 日之前,各学院(部、部门)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对被推荐人的基本信息、申报条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填写有针对性单位推荐意见,并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择优向学校推荐人选。
3.学校推荐。9 月 22 日之前,学校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公示。
4.材料上报。公示无异议后,9 月 30 日之前,学校将推荐人选材料提交留学基金委。
5.公布结果。留学基金委 11 月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登录留学基金委网查询录取结果。
三、注意事项
1.账户信息。曾申请过留基委项目的申请人,需重新注册。网上注册的用户名密码务必牢记,整个选派过程都将使用。
2.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外语合格条件、申请人常见问题解答等,请至《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相应项目查阅,申请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及早准备。
3.申请人必须有在研项目(课题),其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课题)紧密结合。
4.重复申报。已申报留学基金委其他出国项目的人员,如果已明确未被录取方可申报该项目。
5.慎重申报。擅自放弃留学资格,将影响今后个人申报及我校项目续签。因此,请申请人及所在(部、部门)充分考虑各方因素,合理规划,确定是否申报及出访国家等事宜。
6.中层干部申报。中层干部须获组织部批准后方可申报。
7.邀请信及合作者简历。申请时必须按《2024 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要求,提供完整的外方邀请信以及合作者本人签名的简历。其中,外方邀请信应为无条件邀请信,但有一种条件除外,即邀请信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邀请信中的留学起始时间应不早于录取结果公布时间,建议 2024 年 11 月以后,且不晚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
8.材料一致性。提交的纸质材料须与网上平台填报和上传的材料一致。网上平台提交后,系统将生成唯一条形码,显示在申请表及推荐意见表的右下角;如提回修改后再次提交,该条形码将发生变化,须重新打印整套表格。
9.派出管理。留基委要求各派出单位加强对公派出国人员管理。派出前制定研修计划,回国后进行考核。出国留学期间,严禁携家属随访(允许短期探亲),且须每 3 个月向驻外使领馆和学校人事处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校内相关文件见《72886必赢欢迎光临教职工进修学习管理办法》(浙农林大〔2017〕142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进修学习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事处〔2015〕5 号)。
四、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部)、部门结合人才培养计划、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汇总并分阶段将申报材料交人事处。
(一)预申请材料(5 月 8 日前)
《2024 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预申请表》,纸质,每位申请人 1 份。
(二)正式申请材料(9 月 14 日前)
1.纸质材料 1 份
(1)2024 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 3),由学院(部、部门)排序。
(2)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 4)。
(3)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参考样表(附件 5)。《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留学管理信息平台随申请表一并生成,同申请表一起打印,不能单独打印。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签名,公章处由人事处负责盖校章。
(4)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2.电子材料
申报人员汇总表(Excel)格式、申请表(pdf)格式、推荐意见(word)格式。由学院(部、部门)汇总,文件以学院(部、部门)简称命名,发送至 rsc@zafu.edu.cn。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63741679(9291679);地点:行政楼 323 室。
附件:
1.72886必赢欢迎光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办 法(试行)
2.2024 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预申请表
3.2024 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人员汇总 表
4.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5.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参考样表)
人事处
2024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