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系)、部门:
为了推进课程(群)建设,强化以课程(群)为载体的教学研讨与教学学术发展,培育若干优质课程(群)及相应的教学团队,提升课程质量与水平,迎接各级课程与专业评估,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学院课程群建设试点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1)专业基础课程(群);(2)全院各专业全部开设甚至全校多专业开设;(3)近三年该课程(群)任课教师数量在4人及以上;(4)课程(群)负责人为教授或者副教授且博士。
2、项目数量:2项
3、建设期限:2年(2015-2016)
4、资助金额:25000元/项,立项后预先拨付50%,结题验收合格后再拨付50%。
5、结题要求:
(1)具有团队教师全体共享的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讲义,具有详细的教学日历,具有完整的课程教学历史档案,选用国家、省规划教材或自编省重点教材,匹配丰富的教学参考资料。
(2)具有4人及以上稳定的教学团队,结构与水平合理;每学期开展教学沙龙或教学观摩活动3次及以上,有学术委员会成员参加并有清晰完整的记录,效果明显。
(3)在校生对该课程(群)团队教师的教学评价平均分在全校排名前30%,领导、督导、同行听课评价反馈意见为“优、良”的比例≥90%,无“不合格”,建设期内学校组织的课堂教学检查,评价结果为A(优秀)。
(4)团队教师实施分层分类教学,开展大班授课、小班化讨论等探究式教学,实行学生自主学习课时改革,积极开展教学方法改革。全部利用开放式网络课程进行课程教学相关活动,教学效果好。实行考教分离,强化课程考核方式改革,注重学习过程考查和学生能力评价。
(5)重视教学学术研究工作,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课程体系改革等方面成果显著,①建设期内团队70%教师每一位至少满足以下2项条件:主持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学建设项目(前3位);至少发表1篇教学学术论文;主编或副主编教材1部;获得校级及以上的教学学术成果奖励(前3位);获得院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教坛新秀。②团队在建设期内需获得以下2项及以上标志性成果:主持省级及以上教学建设项目;发表1篇核心及以上教学学术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学术成果奖励(排名第1);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教坛新秀。
(6)有重大教学改革举措,并取得突出成效,在教学方法、教学研究、教书育人、能力培养、素质教育等方面有创新。
5、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3月30日,请各学科组织符合条件的课程(群)团队申报。
6、立项程序:课程(群)团队申报——院学术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党政联席会议确定。
项目申请表见附件: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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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