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推动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科学、客观地评定研究生的综合表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参评范围
72886必赢欢迎光临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第二条 测评指标构成及应用
一、72886必赢欢迎光临研究生综合测评由五项指标构成,即思想道德表现测评、课程成绩、科研创新素质测评、拓展素质测评和文明寝室(学习室)建设。
学年综合测评分(T)=思想道德表现分(A)+课程成绩分(B)+科研创新素质分(C)+拓展素质分(D)+文明寝室(学习室)建设分(E)。
二、学年综合测评分是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先进评选、毕业综合鉴定以及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
三、学年综合测评分数在评比国家奖学金、学业奖金、优秀研究生等不同奖项时,根据学院实际情况选取若干指标设不同权重作为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测评指标计分办法
一、思想道德表现测评(A)(本项满分为100分)
根据研究生的思想道德表现进行评分,对于积极参与志愿活动、担任学生干部认真负责、思想道德方面受到表彰等思政方面表现优良的研究生给予加分;对于受到各类处分、批评等思想道德方面表现不良的研究生给予减分。
思想道德素质积分公式为:A=A1+A2+A3
其中:A1思想道德表现基本分,A2为思想道德表现加分,A3为思想道德表现减分。
(一)思想道德表现基本分(A1)(共计40分)
由研究生导师(占20分)和班级测评小组(占20分)分别进行评议打分。测评内容参见《72886必赢欢迎光临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基本内容评分表》。
72886必赢欢迎光临研究生思想道德表现基本内容评分表
序号
|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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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
好
|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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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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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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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态度
|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分辨是非能力强,坚持原则,上进心强。
|
2
|
1-2
|
0-1
|
2
|
政治
学习
|
认真学习各种政治理论,参加学校、院系和班的政治学习、形势政策学习和各种教育活动。
|
2
|
1-2
|
0-1
|
3
|
心理
素质
|
生活适应能力强,善于自我调适,正直乐观,意志坚定,能与人沟通协作。
|
2
|
1-2
|
0-1
|
4
|
社会
实践
|
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民意,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
|
2
|
1-2
|
0-1
|
5
|
社会
工作
|
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
|
2
|
1-2
|
0-1
|
6
|
遵纪
守法
|
法纪观念强,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
|
2
|
1-2
|
0-1
|
7
|
学习
态度
|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正派,有正确的科学价值观,积极参加科技文化活动。
|
2
|
1-2
|
0-1
|
8
|
文明
礼貌
|
举止大方、衣着整洁,待人热情,说话文明,尊敬师长。
|
2
|
1-2
|
0-1
|
9
|
社会
公德
|
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爱护公物,遵守社会秩序,自觉维护公共道德。珍惜能源、资源,节约水电粮食。
|
2
|
1-2
|
0-1
|
10
|
卫生
习惯
|
爱护环境,讲究卫生,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自觉保持、维护公共卫生、履行卫生值日责任。
|
2
|
1-2
|
0-1
|
(二)思想道德表现加分(A2)(共计60分)
1、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及荣誉加分。(最高54分)
项目
|
加分标准
|
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荣誉称号
|
获国家级表彰或荣誉称号者,加30分;
获省级表彰或荣誉称号者,加15分;
获市、厅级表彰或荣誉称号者,加10分;
获校级荣誉称号者,加3分;
获院级荣誉称号者,加1分;
|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
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加1分;
担任校园养护志愿者,每次参与养护活动加0.2分,参评学年累加分超过1分按1分计;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每次加0.2分;受学校通报表扬者,每次加0.5分;受学院通报表扬者,每次加0.2分;参评学年累加分超过2分按2分计。
|
注:①仅对由政府部门颁发的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计分。
②上述第一项若为集体项目,参与者每人按相应等级的50%加分。
2、服务师生加分。(最高6分)
任职考核等级
|
A
|
B
|
C
|
D
|
优秀
|
4
|
3
|
2
|
1
|
合格
|
2
|
1.5
|
1
|
0.5
|
研究生学生干部分为A、B、C、D四类责任岗:
A类:校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学院研究生会主席,研究会会长,参加兼职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
B类:校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学院研究生会副主席, 研究会副会长,学生党支部副书记;
C类:学院研究生会各部正副部长,研究会各部正副部长;
D类:各级研究生会干事,班委会其他成员,党(团)支部委员。
|
注:①担任多项职务只能按分数最高的职务加分一次,不能累加。任职半年得分按50%计算,任职不足半年不予加分;
②考核等级中,优秀等级不超过总人数的30%;
③班级干部中,班长、团支书按C类优秀加分。
(三)思想道德表现减分(A3)(减分累计,上不封顶)
1、参评学年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根据批评和处分的种类,给予不同的减分。
批评和处分种类
|
通报批评
|
警告
|
严重警告
|
记过
|
留校察看
|
减分数值
|
1
|
3
|
5
|
10
|
15
|
2、无故缺席学校、学院组织教育活动者给予减分,每次减0.5分。
二、课程成绩(B)(本项满分为100分)
成绩计算:采用20倍的平均学分绩点值表示课程成绩。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成绩系数
平均学分绩点=S(课程学分×课程成绩系数)/S课程学分。
课程成绩及课程成绩系数换算表
百分制成绩
|
课程成绩系数
|
初考或重修
|
补考
|
90-100
|
4.0-5.0
|
3.5-4.5
|
80-89
|
3.0-3.9
|
2.5-3.4
|
70-79
|
2.0-2.9
|
1.5-2.4
|
60-69
|
1.0-1.9
|
0.5-1.4
|
<60
|
0
|
0
|
注:①初考或重修百分制成绩90的成绩系数记4.0,91的成绩系数记4.1,以此类推;
②60分以上换算成绩系数时,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③补考成绩系数与初考成绩系数相比下降0.5,补考60分成绩系数记0.5,61分记0.6,以此类推。
三、科研创新素质测评(C)(本项满分为100分)
依据研究生的学术表现进行评分。对于发表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科技竞赛奖、参加学术会议与论文获奖等学术表现优秀的研究生给予加分,对于学术道德败坏、不按导师要求开展学术研究等表现不良的研究生予以减分。
科研创新素质积分公式:C =C1+C2
其中:C1为科研能力加分;C2为科研能力减分。
(一)科研能力加分(C1)(累计最高100分)
1、学术论文加分
期刊类别
|
分值
|
SCI、SSCI A&HCI、权威期刊论文(以浙江大学最新版为准)
|
80
|
一级期刊(以浙江大学最新版为准);EI收录期刊论文、新华文摘部分收录、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部分收录
|
60
|
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CSSCI收录期刊论文
|
45
|
CSSCI扩展版收录期刊论文
|
25
|
核心期刊、外国刊物
|
15
|
其它期刊
|
2
|
注:①论文必须是正式公开发表或取得期刊录用函并有缴费证明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②正式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前4项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计全分,如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则按50%计分,后2项必须是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才能计分;
③取得期刊录用函并有缴费证明的学术论文,前5项按上述原则的60%计分,第6项不计分;
④第6项其它期刊累计加分不得超过6分,超过6分按6分计。
相关学术论文加分以一学年计,被录用而无见刊的论文如参加本学年综合测评,见刊后则不能再重复参加下一学年综合测评。
2、科研创新项目加分
注:①科研项目是指研究生科研创新类项目,且必须以研究生为课题负责人;
②同一项目获得不同资助的,就高计算,不累加;
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以学校研究生部规定的科研创新项目类别为准。
3、参加学术会议与论文获奖加分
级别
|
论文收录
|
参会论文获奖
|
参会论文收录并汇报
|
国际学术会议
|
10
|
15
|
15
|
全国学术会议
|
5
|
10
|
10
|
省级学术会议
|
3
|
5
|
5
|
其它学术活动
|
每次0.5分,最高不超过3分
|
注:收录、论文获奖、汇报必须是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才能计分;同一论文就高计算,不累加;
相关学术会议计分参照附录1,如有个别新增会议需计分,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4、科技竞赛获奖加分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40
|
20
|
10
|
省部级
|
20
|
10
|
5
|
注:①各类竞赛分类可参照我校教务处公布的分类标准,参加1类竞赛按上述分值满分计分,2类竞赛按上述分值的50%计分;
②集体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及带队导师分配上述分值,排名第2-5名赋分相加不得超过上述分值的50%;
③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的竞赛活动的,就高计算,不累加;
④若出现教务处未公布的新的科技竞赛项目,计分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二)科研能力减分(C2)(减分累计,上不封顶)
1、评定年度内,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具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减50分;
2、评定年度内,未按时完成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者,减10分;
3、评定年度内,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考核不通过者减10分。
四、拓展素质测评(D)(本项满分为100分)
拓展素质积分公式:D =D1+D2
其中:D1非学术类竞赛获奖;
D2为专业知识拓展加分。
(一)文体活动加分(D1)(最高80分)
1、体育竞赛、文艺演出、社会实践和其他非学术类竞赛加分
级 别
|
第1名或一等奖
|
第2名或二等奖
|
第3名或三等奖
|
其他奖
|
国家级
|
30
|
20
|
15
|
6
|
省 级
|
15
|
10
|
5
|
3
|
地市级
|
10
|
5
|
3
|
2
|
校 级
|
5
|
3
|
2
|
1
|
注:①活动级别按主办单位划分;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活动必须由政府部门主办;
②集体项目负责人获上述分值,其他成员按50%计分;
③参与学校部门及学院组织的文体活动,每次加0.5,每学年累加分超过5分按5分计;取得名次分则不重复计分。
(二)知识拓展加分(D2)(最高20分)
1、外语能力加分
(1)通过pets5考试,拿到等级证书者,加10分;pets5笔试成绩超过50分,口语达到3分,加5分;达到研究生处规定外语学位pets5合格成绩,即笔试40分,口语2分,加3分;通过CET-6考试(校学位英语标准),加8分。PETS-5与CET-6两项积分不累加,取高者。
(2)托福成绩85分以上者,雅思成绩6.0以上者, GRE成绩160+160+3分以上者,GAMT550+3分以上者,加10分。
(3)知识拓展分仅在通过考试当年加分,入学前已通过相应考试的,算作第一学年加分。
五、文明寝室(学习室)建设分(E)(本项满分为100分)
经管学院研究生文明寝室测评分成绿蓝白三个等级。汇总每日班级自查、每周研究生会抽查结果,学院每月开展一次评比。学院评定为绿牌的寝室,每次加10分,累加不得超过100分;学院评定为蓝牌的寝室,每次加5分;学院评定为白牌的寝室,每次减10分,减分累计,上不封顶。
注:1、一学年内同一寝室出现3次及以上白牌,寝室成员不能参加本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2、一学年内根据《研究生学习室管理规定》被清退出学习室的研究生不能参加本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第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权重
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团活动奖等各类奖项的综合测评指标权重表如下:
研究生各类奖项综合测评指标权重表
各项指标
|
权重
|
学业奖学金
|
优秀研究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社团活动奖
|
思想道德表现测评
|
10%
|
10%
|
20%
|
20%
|
课程成绩
|
20%
|
20%
|
20%
|
20%
|
科研创新素质测评
|
50%
|
50%
|
30%
|
30%
|
拓展素质测评
|
10%
|
10%
|
20%
|
20%
|
文明寝室建设
|
10%
|
10%
|
10%
|
10%
|
第五条 组织实施
一、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于每学年秋季学期的第一个月内完成。评分项目的时间为参评学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超出此时间范围的项目不予计分。
二、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小组,小组一般由班主任、党支部书记、班长、研究生代表等5-7人左右组成,负责对全班同学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公示后将结果上报所在院系。
三、学院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学院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思政工作党委副书记担任,组员由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组成。
四、综合测评结果面向本学院研究生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工作部。若研究生对测评实施细则与测评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由学院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对申诉进行及时妥善的处理。
五、测评过程中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参评学年评优评奖资格,取消所授予的荣誉称号并追回已发奖金。
六、休学者复学后进行测评。
第六条 本办法自正式发布之日起试行,由72886必赢欢迎光临负责解释。
附录1:72886必赢欢迎光临各学科综合测评认定的全国学术会议
学科
|
研究生综合测评认定的全国学术会议
|
国际贸易学科
|
全国国际贸易学科组年会、中国金融学年会、世界经济学年会
|
会计学学科
|
中国会计学会学术年会、中国会计学会环境资源会计专业委员会学术会议、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案例教学研讨会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
|
PACE(Professional Association for China's Environment),中国管理科学学术年会、教指委电子商务专业建设年会
|
企业管理学科
|
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学术年会暨博士生论坛、中国管理学年会、人民大学主办的管理案例研讨会
|
农林经济管理学科
|
中国农林经济管理青年学者学术年会、中国农业技术经济学会学术年会、中国林业经济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