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调动和激发研究生刻苦学习、从事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的积极性,培养造就拔尖创新创业人才,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教育部、财政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材〔2014〕1号)和《72886必赢欢迎光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浙农林大〔2016〕16号),结合必赢官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范围、名额与奖励标准
1、评选范围: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非在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休学、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及在职培养、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研究生不参与当年国家奖学金评选。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由学校下达学院,学院召开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统筹确定名额分配办法。
2、奖励标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如再获得其它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就高发放。
二、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技创新创业能力强,发展潜力突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学术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以下学术成果之一:
(1)以第一作者、72886必赢欢迎光临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学校公布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2)获得职务发明专利(排名前2位);
(3)获得省部级科技奖或人文社科奖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位);
(4)获省或国家审(认)定的新品种、新产品、新兽药(排名前2位);
(5)制定国家标准(排名前3位)或地方(行业)标准(排名前2位)。
2.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以下学术成果之一:
(1)以第一作者、72886必赢欢迎光临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学校公布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2)获得省部级科技奖或人文社科奖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4位);
(3)获省或国家审(认)定的新品种、新产品、新兽药(排名前3位);
(4)制定国家标准(排名前4位)或地方(行业)标准(排名前2位)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2位);
(5)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政府部门现职党政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6)设计类作品获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选拔条件
研究生获得如下突出业绩者,给予加分奖励,并作为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人选的主要依据。加分奖励=课程成绩*25%+科研创新素质测评*75%
(一)课程成绩
成绩计算:采用20倍的平均学分绩点值表示课程成绩。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成绩系数
平均学分绩点=S(课程学分×课程成绩系数)/S课程学分。
课程成绩及课程成绩系数换算表
百分制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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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成绩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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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考或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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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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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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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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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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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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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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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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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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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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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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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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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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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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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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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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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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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初考或重修百分制成绩90的成绩系数记4.0,91的成绩系数记4.1,以此类推;
②60分以上换算成绩系数时,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③补考成绩系数与初考成绩系数相比下降0.5,补考60分成绩系数记0.5,61分记0.6,以此类推。
(二)、科研创新素质测评
依据研究生的学术表现进行评分。对于发表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科技竞赛奖、参加学术会议与论文获奖等学术表现优秀的研究生给予加分,对于学术道德败坏、不按导师要求开展学术研究等表现不良的研究生予以减分。
科研创新素质积分公式:科研创新素质测评=科研能力加分+科研能力减分。
1 科研能力加分
(1)、学术论文加分
期刊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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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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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SSCI A&HCI、权威期刊论文(以浙江大学最新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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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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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期刊(以浙江大学最新版为准);EI收录期刊论文、新华文摘部分收录、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部分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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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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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CSSCI收录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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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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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CI扩展版收录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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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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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期刊、外国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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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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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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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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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论文必须是正式公开发表或取得期刊录用函并有缴费证明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②正式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前4项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计全分,如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则按50%计分,后2项必须是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才能计分;
③取得期刊录用函并有缴费证明的学术论文,前5项按上述原则的60%计分,第6项不计分;
④第6项其它期刊累计加分不得超过6分,超过6分按6分计。
相关学术论文加分以一学年计,被录用而无见刊的论文如参加本学年综合测评,见刊后则不能再重复参加下一学年综合测评。
(2)、科研创新项目加分
注:①科研项目是指研究生科研创新类项目,且必须以研究生为课题负责人;
②同一项目获得不同资助的,就高计算,不累加;
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以学校研究生部规定的科研创新项目类别为准。
(3)、参加学术会议与论文获奖加分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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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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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论文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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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论文收录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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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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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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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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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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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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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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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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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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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学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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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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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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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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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学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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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0.5分,最高不超过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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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收录、论文获奖、汇报必须是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才能计分;同一论文就高计算,不累加;
相关学术会议计分参照附录1,如有个别新增会议需计分,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4)、科技竞赛获奖加分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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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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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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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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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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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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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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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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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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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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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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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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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各类竞赛分类可参照我校教务处公布的分类标准,参加1类竞赛按上述分值满分计分,2类竞赛按上述分值的50%计分;
②集体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及带队导师分配上述分值,排名第2-5名赋分相加不得超过上述分值的50%;
③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的竞赛活动的,就高计算,不累加;
④若出现教务处未公布的新的科技竞赛项目,计分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2科研能力减分(减分累计,上不封顶)
(1)、评定年度内,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具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减50分;
(2)、评定年度内,未按时完成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者,减10分;
(3)、评定年度内,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考核不通过者减10分。
四、评审组织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研究生教育工作小组(硕士学位分委员会)及研究生代表负责评审。
2、评审委员会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者,根据选拔条件得分高低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人选,并经学院评审委员会无记名投票确认。
3 、其它有争议事宜,提交学院评审委员会裁定。
五、评选程序
1、符合基本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在读全日制研究生,须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72886必赢欢迎光临****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简况表》,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并请导师签署详细推荐意见。学院评审委员会经过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上报学校。
2、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各培养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申请裁决。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4、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72886必赢欢迎光临负责解释。
附录1:72886必赢欢迎光临各学科综合测评认定的全国学术会议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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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综合测评认定的全国学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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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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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国际贸易学科组年会、中国金融学年会、世界经济学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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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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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学会学术年会、中国会计学会环境资源会计专业委员会学术会议、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案例教学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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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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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E(Professional Association for China's Environment),中国管理科学学术年会、教指委电子商务专业建设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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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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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学术年会暨博士生论坛、中国管理学年会、人民大学主办的管理案例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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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经济管理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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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林经济管理青年学者学术年会、中国农业技术经济学会学术年会、中国林业经济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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